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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郑东新区十大税务代理机构排名

上课时段: 详问客服

开班时间: 滚动开班

课程价格: 面议

教学地区: 河南郑州市

授课学校: 郑州郑东新区税务代理机构

教学地址: 郑州郑东新区

最后更新:更新时间:2022-08-22 1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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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解释1:前者是指假冒他人或虚构人的名义进行出票行为,如在空白票据上伪造出票人的签章或者盗盖出票人的印章而进行出票。

如图所示,在2012~2013赛季结束时,曼彻斯特联队结余的Players' Registrations数值是1.199亿英镑,甚至只比皇马买贝尔的数值没高出多少,绝对不是福布斯什么杂志里提到的球员总身价大几亿英镑。由此可见,球员的无形资产价值的计算和账面上的转会费大有不同。

《初级会计电算化上机考试辅导教程》由陈平、肖南燕、崔明负责撰写。

2. 发行总额:人民币72000万元

1. 会计主体

奇怪的是,周期和库存如此重要,但是很多企业居然没有一个部门、一个人对此绩效负责,也没有人去测量和管理周期和库存的绩效表现,顶多是财务部门每月核算一个粗略的库存数据,然后就扔在那无人问津。

成本效益原则是指作出一项财务决策要以效益大于成本为原则,即某一项目的预期效益大于其所需成本时,在财务上可行;否则,则应放弃。

适合:零基础、有基础知识但技能不足、初入行要找工作

【例题】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

解析:票据伪造行为中,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作为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作为被伪造人由于没有以自己的真实意思在票据上签章,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丙公司和丁公司的签章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应该承担票据责任。

2、票据的变造

(1)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如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付款日、付款地、金额等。

(2)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3)尽管变造的票据仍然有效,但变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6、年终利润分配及有关所得税的计算、交纳等方法;

③对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3)简洁明了。本书各章最后都用简洁的几句话来概括,帮助读者快速总结要点,在轻松阅读的同时,重要信息了然于心。

教育事业的发展快慢取决于传播者推广力度的大小,讲师张爱云为推广管理会的贡献一定会让更多的财务人觉醒起来。财务人,你们争做“活”会计的时代已到来。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会计对象是会计行为的客体,即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前面提到会计是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

如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那么企业要维持正常经营活动就需要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这意味着企业经营活动的自我适应能力差,在此种情形下,企业要想不陷入财务危机,必须具备很强的举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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