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是领料单,领料单的时间不能在收料单前面,只能在后面。材料仓库没有材料,车间就无料可领。
出纳——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每上升一个高阶,对你的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方面有所要求。作为一名财会人员,专业水平是一个硬性要求。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财会人员如何让自己在这行业中站稳脚跟。
每份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正文之前应有表达该报告书关键内容的摘要,用来让各有关方面了解该评估报告书的主要信息。该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及评估机构等签字盖章和署明提交日期。该摘要还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提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提醒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全文。
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基本内容
(1)首部。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首部应包括标题和报告书序号,标题应含有“XXX(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字样。
(2)序言。报告书正文的序言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报告书正文的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的情况。当委托方和占有方相同时,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也要写明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无隶属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应写明发生评估的原因,当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时,还须逐一介绍。
(4)评估目的。报告书正文的评估目的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并简要准确地说明该经济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获批准,应将批准文件的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日期及文号写出。
(5)评估范围和对象。这部分应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其类型,并列出评估前的账面金额。评估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资产类型。
(6)评估基准日。这部分应写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日期,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和成立条件,揭示确定基准日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另外,还应对采用非基准日价格标准作出说明。评估基准日应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由委托方确定,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7)评估原则。应在这部分中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和本次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对所遵循的特殊原则也应作适当阐述。
(8)评估依据。应在这部分中列示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对评估中采用的特殊依据应作相应的披露。
(9)评估方法。应在这部分中说明评估过程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对某项资产评估采用一种以上评估方法的还应说明原因并说明该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对所选择特殊评估方法的,也应介绍其原理及适用范围。
(10)评估过程。这部分应反映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提交评估报告的全过 程。包括接受委托过程中确定评估目的、对象及范围,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资产 清查中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搜集准备资料、检查与验证过程;评估估算中的现场检测与鉴 定、评估方法选择、市场调查与分析过程;评估汇总中的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 告与说明、内部复核过程,以及提交评估报告等过程。
(11)评估结论。这部分是报告正文的重要部分,应使用表述性文字完整地叙述评估机 构对评估结果发表的结论,对资产、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及其增减幅度进行表述,还应单独列示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
(12)特殊事项说明。在这部分中应说明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 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也应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提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在这部分中,应揭示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以及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还应说明发生在评估 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这部分应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并写明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和评估结果的有效 使用期限。还应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依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并申明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在这部分中,应写明评估报告书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日期。评估报告书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三个月内提出。
(16)尾部。这部分应写明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还要由评估机构法 定代表人和至少两名负责评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盖章。
4.备查文件的基本内容
目前上市公司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不少上市公司对预算管理的认识有限并缺乏更深层次的理解,致使未能建立起完善、系统的预算管理制度,未能从组织安排、时间进度、预算目标及奖惩机制等方面形成明确的规章制度,而仅仅是在年度终了前以召开临时会议的方式来布置预算工作任务,提出一些简单的要求。
第二,只强调财会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忽视预算管理组织机构的完善。预算组织架构是预算管理体系的骨架和起点,但很多上市公司未能建立层次分明的预算组织体系,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都落在财会部门,各职能部门并未真正参与到预算的编制、控制等体系中来,致使预算管理缺乏权威性和前瞻性,难以发挥财务预算的控制作用。
第三,预算精确性差。这主要是由于部分上市公司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只重视短期活动,忽视长期发展目标,致使各期编制的财务预算衔接性差,预算指标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不相适应;此外,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预算目标的单一化,即“股东财富最大化”,我国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预算目标长期呈多元化态势,不仅包括收入规模、净利润、保值增值率,甚至包括一些非经济指标,这样势必造成预算目标混乱,使预算失去方向。
第四,预算宽松现象广泛存在。不同于西方国家以企业预算目标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依据,我国上市公司制定的预算目标往往与资源配置不匹配,造成的结果就是预算目标偏于保守,内部各单位大都留有余地,使预算目标失去意义。
第五,只重视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在预算编制方法的选择上,多数企业仍采用传统的固定预算、定期预算等方法编制,期末将运行结果直接与预算指标进行比较。这种静态预算编制方法仅适用于业务量波动不大的企业,但当销量、价格和成本等因素变化较大时,静态预算指标则表现出盲目性、滞后性和缺乏弹性,难以成为考核和评价员工的有效基准。
第六,很多上市公司对预算要求与实际运行情况的差异分析不仅形式单一,而且在深度和广度方面均缺乏充分、深入的研究,致使预算分析走过场,不能找到真正的“病因”,类似的失误不断重复发生。
此外,有的上市公司并未将预算工作纳入到考核体系,未能和业绩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没有真正追溯预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很明显,这样做影响了预算在整个企业管理中的严肃性。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8.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经济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这里说的沟通,不单单指语言的沟通,还包括对相关业务的熟知。比如会计跟业务员说有一笔欠款,你要在今年年底必须要回来,不然就坏账了。
收益性支出应列入利润表中,计入当期损益,以便正确计算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资本性支出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企业资产反映,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有的会计只会坐着算账,不会站起来管理,老板在财务上决策错了他都不知道。
该仓库的入账价值=20+3.4+2+3×17%+1+1×17%+2+0.92=30(万元)
(2)计算2010年度该仓库应计提的折旧额。
4. 58元/股,即本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者之间的较高者。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顺应国家号召,共促财会人转型
会计实操、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管理会计、MACC证书、CPA注册管理师证书
【例4-8】2010年12月5日,会计核算11月应付工资总额,并对工资费用进行分配:产品生产人员68000元(应计科目:生产成本);车间管理人员16000元(应计科目:制造费用);管理部门10000元(应计科目:管理费用);销售部门27000元(应计科目:销售费用);其中代扣税金6050元(应计科目: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编制工资费用汇总表,如图4-8所示。
小施认为该会计处理有误,便向黄经理提出一个问题:既然乙公司占有甲公司注册资本1%的份额,那应该享有的权益是多少?黄经理回答,按照甲公司500万元注册资本的1%计算,应为5万元。小施又提出一个问题:此情况下乙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乙公司对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7.6万元还是9.5万元?同时,小施写了如下两笔会计处理分录请黄经理判断那一笔正确:
①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9.5
(3)备查账的外表形式一般采用活页式。为使用方便备查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与明细账一样,为保证账簿的安全、完整,使用时应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注意妥善保管,以防账页丢失。
新《小企业会计制度》将《企业会计制度》的“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并入“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年终,企业分红,从收益中分出100万元给股东,企业的现金资产减少了100万元,这100万元能叫做费用吗?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