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处理账务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和依据。一般来讲,会计科目名称的规范、会计科目的多少、会计科目的分类、会计科目的解释口径等,决定着各单位会计核算的粗细程度,决定着各单位编制会计报表的需求和内容,因此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适用,且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为了保证可比性,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和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企业的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及业务种类等各不相同,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也应有所区别。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同时,会计科目的设置既要适应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又要保证相对稳定;既要有统一性,又要有灵活性,在保证提供统一核算指标的前提下,各会计主体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经济管理要求,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补或合并。也就是说,会计科目的设置要简明、适用。
对于订单生产(build-to-order)型的企业来说,比如装备制造、造船、OEM代工企业等,周期指从接到客户定单到产品出货所需要时间。而对于备货生产(make-to-stock)型的企业来说,比如日用消费品、服装、钢铁等企业,周期指根据市场预测下达生产计划到产品出货所需要时间。
一直以来注册会计师和中级都是有很多考生联合报考,因为这两个考种之间的联系比较多可以搭配着一起学习。如今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已经出来了,很多考过中级的考生想要继续深造备考注会,但毕竟注会和中级的难度差距很大,又苦于对于注会就业前景和考试政策的了解不多,所以让考生感到很纠结不敢迈出这一步。
4. 会计信息的中立性
显然,我们将支付的现金看做花费的费用是不对的。
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脉络:
缴费单位应当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4.资深专家授课,合格率高难点精讲,考点清晰,短时间内提高学员的应对能力
这里所指的方向,是指所体现的变动方向,而并非是指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一般情况下,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都按借方、贷方和余额设专栏登记,这时,在总分类账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中的记账方向是相同的,如存货账户和**仅、**务结算账户都是属于这种情况。但也有一些明细分类账户,则是按照组成项目设多栏记录,采用多栏式明细账格式。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某项需要冲减有关组成项目额的事项,只能用红字记入其相反的记账方向,这样就和总分类账中的记账方向不同。比如说“财务费用”账户按其组成项目设置借方多栏式明细账,发生需冲减利息费用的存款利息收入时,总账应该记入“财务费用”账户的贷方,而其明细账则是以红数字记入“财务费用”账户借方的利息费用项目中,以其净发生额来反映利息支出情况。这时,在总分类账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中,就不可能按相同的记账方向进行登记,而只能以相同的变动方向进行登记。
(1)日记账的格式一般采用三栏式。通过借方、贷方和余额三栏体现和监督现金、银行存款的每日收入、付出和结余情况。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中期财务问题似乎并未引起人们的特别重视与兴趣。尽管西方个别国家实行中期财务制度已有多年,但多数国家、特别是这些国家的界是近年才开始对此议题感兴趣并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的。有人认为对中期财务感兴趣的浪潮,源于认识到了关于中期财务报告基本目的的两种观点(下文将会论及),实际也就是注意到了中期财务报告区别于年报的一些特殊问题。
假设上文中测算的营业资金量是正确的,我们来深入分析一下上述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方法。从公式看,由于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量我们无法从企业财务报表直接得出,只能由客户经理深入企业实地调查估算,其额度的大小也很不确定,故本文暂不做考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可以直接取值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贷款。最难确认的是借款人自有资金,下面主要就自有资金的不同取值方法探讨不同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方法。
做一名会计很简单,想要做一名受企业欢迎的会计,可不是那么容易的,目前会计从业人员增加,想要在几十万的会计大军中脱颖而出,找到一份适合的自己的工作,其实并不是容易的事,如果你是一个安于现状,一辈子只想做一个普通的会计,那么你不需要考虑其它问题,只需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但是如果你对自己的职业有要求,想要晋升,想要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你一定要知道哪种会计人更受企业的欢迎。
(4)负债的确认标准 要确认为企业的负债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符合负债定义的义务;第
最后,由于近期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紧,之前可以带来的培训业务延伸也存在延缓现象。
1.独立研发会计八个成才阶段实操应用课程
新《办法》已经正式施行三个多月了。但是据笔者了解,各家银行实现执行情况不尽相同。由于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有些银行根本就没有执行,都在等待银监会的进一步明确要求,有些银行则由总行发文,要求各分行审批人员严格按照银监会的办法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额度,并原则上不得突破该测算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