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李白的《望庐山瀑布》中“飞流直下三千尺”,也是通过手势带动语言加快。把双手变成瀑布,快速从上往下送,动作快,语言自然也快了。
1986年菲律宾大选,竞选者科·阿基诺夫人曾被人称为“啥也不懂的家庭主妇”。在她上台发表竞选演说时,反对派公开叫嚷说她“只配围着锅台转”,要她回去烧饭菜。面对恶意的攻击,她并没有退缩,一开口便说:“我只是一个家庭主妇,对政治和经济都不甚了解,也没有经验。”这一番真挚、坦诚的话让大家一下安静了下来。接着,科·阿基诺夫人又说:“对于政治,我虽然外行,但作为围着锅台转的家庭主妇,我精通日常经济!”听众为如此精彩的应答报以热烈的欢呼。
伤心挫败之后,想办法如何突破自己,于是在那个双休日看了3期“超级演说家”,四场马云的演讲,并边看边做shadowing,即和演说人同步跟讲(可能滞后一两秒),模仿他们讲话时的断句,尤其是讲每句话时的肢体语言(肢体语言非常重要!重要!重要!这直接关系到你演讲的影响力及感染力),想象自己就是演讲本人,把他们的气场、他们讲话时的感染力尽量1:1表演出来。
如果对方喜欢委婉的交谈,你就应该说得含蓄些;如果对方喜欢率直的,你就应该说得爽快些;对方崇尚学问,你就应该说得富有哲理些;对方喜谈琐事,你就应该说得通俗些。
其实,众人面前出现一些令人尴尬的情况,并非都是坏事。心理学家就做过研究,给人们呈现了两种成功者的形象,一是言行得体、无可挑剔的人物;二是虽然功成名就,但却当众犯了一些小错误。结果显示,人们往往对后者喜爱有加。因为,如果一个人表现得完美无缺,十全十美,人们看不到他的任何缺点,反而会觉得不够真实,不仅会降低他在别人心目中的信任度,还会让人有一种距离感,认为他难以接近。而如果优秀人士当众打翻一杯咖啡,或者念错一个字词,不仅不会影响人们对他的好感,相反,还会让人们从心里感觉到他很真诚、很亲切。
古罗马著名演讲家希斯洛第一次演讲就脸色发白、四肢颤抖;美国的雄辩家查理士初次登台时两个膝盖抖得不停地相碰;印度前总理英·甘地首次演讲不敢看听众,脸孔朝天;优秀的演说家蓝道尔在大学时代初次起立讲话时,因言辞不足而失败,老师指定的五分钟讲演,他讲不到一分钟,便脸色发白,匆匆下台。
第一个用花来比喻女人是聪明的,第二个再用这个比喻的人便是庸才了。
即兴朗读:平时空闲时,你可以随便拿一张报纸,任意翻到一段,然后尽量一气呵成的读下去。而且,在朗读过程中,能够注意一下,上半句看稿子,下半句离开稿子看前面(假设前面有听众)。长期以往,你发现自己记忆力加强许多,快速理解力和即兴构思能力也在加强。
旁敲侧击,聪慧之人不说“你错了” 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都免不了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且人们犯了错误都很难及时醒悟,甚至不愿承认。
掌握说话节奏,让语言具有…
怎样才能让自己确信这一点呢?这就要详细研究演讲的题材,抓住其中更深层的意义,暗示自己,你的演讲将有助于听众,他们听过之后会成为更优秀的人。
真诚的话,可以给人带来亲切与温暖,可以消除对方的陌生感,可以快速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就凭着这项专长,吉姆帮助罗斯福获得了总统职位。
其实,害怕当众说话并不是个别现象。
说话的速度是不宜太快,亦不宜太慢,一般而言,标准的语速是每分钟70-90字。有些人语速非常快,就像上足了发条的机器一样,这样使听的人不易应付,而且自己也容易疲倦。有些人以为说话快些,可以节省时间,其实语速太快,难免导致发音含糊,不清楚,别人往往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因此他也只能一遍一遍地重复。这样不但没有节省时间,还浪费了不少时间。有些人,语速很慢,慢慢吞吞,就像蜗牛一样,这样也不利于交流。语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练习。倾听别人的谈话、朗读、听广播,这些都可以帮助你改善语速。
模仿法:我们每个人从小就会模仿,模仿大人做事,模仿大人说话。其实模仿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那么我们练口才也可以利用模仿法,向这方面有专长的人模仿。这样天长日久,我们的口语表达能力就能得到提高。
关于如何提升交流技巧,其中的一个关键就是简单性(Simplicity)。当乔布斯在介绍iPod的时候,他本可以高谈电池寿命长(the long battery life)、内存大(the ability to hold X gigabytes of music files)、闪电般的传输速度(the lightning-fast transfer speeds)这些iPod的优势。但是他没有使用任何的科技词汇,相反,他只说了一句很普通但却让人感受很深的话:iPod,把一千首歌装进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