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哄然大笑,一点情面都不给你留,让你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多讲的方式:见啥说啥。
讲述亲身经历可以迅速拉近你与听众的距离,博得听众的同情与好感。所以,用一个与自己相关的故事开场,不失为一个特点鲜明的选择。
有一天,俄国沙皇下令召见乌克兰诗人谢甫琴科。文武百官见到沙皇后,都深深鞠躬致敬,只有谢甫琴科昂首站在一边,从头到脚打量沙皇。面对这个陌生人的傲慢举动,沙皇不由大怒,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
◎◎长话短说 所谓长话短说,即是以简驭繁。
建筑学家弗朗克·赖特曾在匹兹堡做过一个演讲。开场他便语出惊人:“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为丑陋的城市。”顿时令在场的每一位匹兹堡市民惊讶万分,因为当时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匹兹堡市是全美最有吸引力的城市之一。到底为什么弗朗克·赖特会有这样的观点呢?于是,听众从头到尾都认认真真地听他道出个中缘由。赖特这种别出心裁的开场,的确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练习的机会很多,而且方便省事,我们每天都要见人,都要说话,机会随处可见。
一个善于说话的人,首先一定是个好听众。假如你只知道喋喋不休,而全然不顾他人的感受,对方可能会有一种被轻视的感觉,甚至会认为你是个狂妄自大的人,而决定以后不再与你交往。如果你能认真地倾听别人的谈话,至少他会感到你是重视他的,这对他将是一个鼓舞和激励,他当然会以热情和感激来回报你的倾听。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身体站直,看着听众的眼睛,然后信心十足地演讲,就好像你是所有人的债主,他们在下面只不过是请求你宽限还债的时间。
上台前,越是想抗拒内心的紧张恐惧,内心的紧张恐惧反而越强烈。这种感受如同晚上失眠数绵羊,结果越数越清醒。
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虽然贵为一国之君,每天要接见很多宾客,处理很多事务。但他非常注重记住别人的姓名,他曾自豪地说过一句话:“只要我见过这个人,只要我曾知道他的名字,我就能永远认得这个人,永远记住他的名字。”
很多人对说话可能产生的结果的不确定性感到担心,因此不愿意开口。
总的说来,谈话时的面都表情应该是轻松友善的,这样才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如果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表情,或者是自负自矜的面孔,会将听者拒之千里之外。此外,面部表情还应是落落大方的,自然得体的。
只要是真心喜欢做的事情,总会有打动人心的力量:只要善于利用,都是很好的演讲切入点。
此外,在陌生人面前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可自吹自擂、盲目自大。在谈话时保持平和、谦逊的态度,对方定会对你态度友善。